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患者如遭骨折等损伤,可依据实际情况对伤残进行鉴定。
伤情与劳动能力鉴定乃是针对伤势治愈后的伤残程度做出评估。
此类鉴定的覆盖领域广泛,其中包括了交通事故引发的伤残、因工遭受的工伤事故所致的伤残、突发的人身伤害导致的伤残,以及因参与打斗而直接引起的伤残等多方面内容。
通常情况下,这些鉴定工作会由司法部门(例如交警大队、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等)依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来完成相应的残疾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