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年满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实施盗窃、诈骗以及抢夺他人财物等犯罪行为时,若为了掩饰或隐藏赃物、逃避追捕或是销毁证据而当场采取暴力行为,从而导致他人受到严重人身伤害甚至是死亡后果的,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量刑;
如果在实施这些行为时,当事人存在刻意谋杀他人的主观恶意,也应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从重论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