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如下:
首要步骤为拟定起诉书;
接着,需备妥诉讼所需各项证据;
随后将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提交至法院;
紧接着,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受理评估;
待法院确认后,便会传达开庭通知;
最后参加法院组织的庭审活动,同时耐心等待法院在适时情况下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