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那些肆无忌惮地攻击并威胁到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人身安全的行为人,应依法给予严厉制裁。
具体而言,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更为严重者,即采用持枪械、管制刀具恐吓,或者通过驾驶机动车撞击、冲击等危险方式,对他们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