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参与者的赌资总额仅为一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也无需接受刑事审判。
然而,倘若涉及到组织或策划赌博活动,且通过抽头渔利方式获得了总计一万元的盈利,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赌博罪。
根据我国家庭法的相关条款,凡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且抽头渔利金额累积达到五千元以上,或者赌资积累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便都属于构成聚众赌博罪,此类事件将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