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者实施逮捕后,应在二十四个小时内通知其家属。
然而,若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进行通知或是被拘留人员涉及国家安全犯罪或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且通知可能会妨碍案件调查工作时,可以暂时不予通知。
待阻碍案件调查的因素消除之后,必须立即向被拘留人员的家属发出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