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并煽动他人实施恐怖活动之犯罪,特指制作、散布包含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内容的书籍、音像制品或其它形式的物品,以及通过讲述、传播相关信息等途径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他人自愿实施恐怖活动的违法行为。
在对此类犯罪进行刑事定罪时,应根据法定刑罚加以惩治和处理。
具体而言,对犯有此类罪行者,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还将依法处以罚金;
若其情节特别严重,则可判决其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