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占罪并不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
因此,公安部门并不会按照侵占罪进行逮捕行动。
当然,针对已经被公安局确认为侵占罪的当事人,如果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自诉请求,请求法院对该名侵占罪嫌疑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文中详细介绍了四大构成要素:
首先,侵占罪的实施主体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并且年龄需到达16周岁;
其次,侵占罪的主观意识必须是明确且故意的,对属于他人交由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品,明知而违反法律规定仍然占为已有,否则无法成立侵占罪;
再次,侵占罪的侵害客体为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最后,侵占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将他人委托本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违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绝归还。
需要注意的是,侵占罪的成立不仅要有故意的心理状态,同时还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