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问题需依据特定案例而定。
如涉嫌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应法规予以刑事惩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凡年龄达到十六周岁者,犯罪之责皆无法逃脱。
对于年纪在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之间的青少年,如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并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抢劫、走私贩卖毒品、纵火、爆炸以及危险物品等恶性罪行,同样须承受刑事惩罚。
然而,若犯罪者为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之未成年,司法当局会酌情施以减轻或从轻处罚措施。
另外,倘若犯罪者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十六周岁),则将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甚至可由政府进行收容教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高人民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下列情形可以免除处罚或不认为是犯罪:
首先,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其次,若有以下情形,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1、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
2、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
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
3、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