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驾驶已达报废期限之机动车驶往公共道路者,将面临2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之罚款,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驾驶经过组装、改造,或已达到规定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进行收缴,并强制执行报废处理。
对于此类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将被处以2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