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嫌职务侵占案件而言,寻求律师的协助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律师尽早介入案件,不仅可以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案件情况,还能为被告人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正当权益保护。
相较之下,若在审判环节才匆忙选择律师,可能会错失许多关键时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享有聘请律师的基本权利,而侦查机关在首次询问被告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也必须履行告知义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