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流程,通常情况下需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债权人须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请求;
其次,法院收到申请并受理后,将案件分配至相关执行法官手中。
随后,执行法官将负责对抵押物品进行详细梳理,为之后的评估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紧接着,他们将举行摇珠活动来挑选合适的评估机构,待选定的评估机构受托后,便会着手对相关资料进行深入分析,或前往实地考察抵押物品,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完成评估后,评估机构将向法院递交评估报告,而法院也会将该报告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若被执行人对此报告持有异议,或者试图通过拖延时间来逃避责任,则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如异议未能得到支持,法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拍卖公告,并附上拍卖相关事宜及具体时间安排。
最终,在规定的拍卖日期到来之际,法院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