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无论是身为公务员的您,抑或是普通市民,当您在服刑期间(即在服刑期内),社保事务会暂时予以冻结。
然而,待您刑满释放并重新投入职场之后,便可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在此情况下,您原先所累积的社保权益是完全可以延续下来的。
这其中的道理其实非常浅显易懂:
社保费用的缴纳,通常是由在职员工在其任职期间,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的。
而对于那些因犯罪而被判处徒刑的人来说,他们在服刑期间无法享有任何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养老金。
若所判刑罚为实刑,那么用人单位将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他们将失去公职身份,相应地,医疗保险也会随之中断。
然而,家属们仍可以选择为他们全额投保,待其出狱后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并续保,这样便能实现社保权益的连续性。
但需要注意的是,他们将不再享有公务员所特有的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