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除了罚款之外的其他类型处罚,皆不允许申请人提出延期请求。
若受罚者由于经济上的困境无法按时缴纳罚金,可以向作出处罚的行政机构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以及有效的书面说明与证明。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