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针对涉及到开设赌场罪行的相关罚则进行了明确规定,一般的情节将被判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须承担罚金责任;
而若情节严重者,惩罚力度将会升级至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配以罚金之制裁。
与此同时,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基本犯罪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行为人有以营利为首要目的,设立赌博场所,并同时提供各类赌具、筹码以及资金等资源,以此来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
第二,行为人通过设立、租赁或是承包等方式,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
第三,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平台上创建赌博网站,或者担任该类网站的代理人,并且在接受投注时达到三人及以上的规模。
至于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程度,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建立赌博网站,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其非法所得金额已经达到了三万元以上;
其次,行为人招揽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活动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