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凡有诱拐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使其离开家庭或监护人,此类行为将被依法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犯罪嫌疑人在拐骗儿童之后,又出卖所拐骗的儿童,则以拐卖儿童罪进行审判。
涉及拐卖妇女和儿童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其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款或没收全部财产;
情节极其恶劣者,将被判处死刑,并没收所有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团伙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人数超过3人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实施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