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盗窃罪的司法程序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证据:
首先,需要对涉嫌构成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进行身份核实;
其次,要取得被害人对于何种具体时间、地理位置以及被盗物品本身及其特征的详细陈述;
此外,还包括被告人关于其所窃取物品的供词以及目击者或其他知情人士的证言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