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共同饮酒之人理应分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而同行者如若存在过错,亦应对该事故承担相应责任,此乃司法实践中所确立之法谚。
根据法律法规中所明确的公正责任原则,共同饮酒之人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若在不知情的前提下积极劝服过量饮酒,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然而,在与他人共饮之际,倘若有人因饮酒引发意外事故,实际则涵盖以下四种情形,劝酒者有必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劝酒过程带有强制性质;
其次,明知对方无法承受酒精刺激却依然劝酒,比如熟知对方健康状况,仍然鼓励其过量饮酒从而引发各类病症等;
第三,未能妥善照管醉酒之人的生命安全,例如在饮酒者已经丧失或者接近丧失自我管控能力,神智模糊以至于无法自主控制行为时,酒友并未将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者安全送返家中;
最后,对于酒后驾驶行为未能进行有效劝阻,最终导致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