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年龄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若其提出更改现用姓名的需求,则需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并填写详细的申请报告,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以便进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办理。
而对于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而言,则需要由申请人亲自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文件、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同时还需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市、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核批准,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并缴纳照片以更换新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