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并未被赋予查看对方在酒店的住宿记录的权利。
实际上,每个人均拥有其极具价值的不可随意侵犯的隐私权益,而酒店记录便正处于个人隐私的核心领域范畴之内。
因此,除非经得本人的许可或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其它任何组织以及个人都绝非允许以任何形式接触、侵犯、披露、公开等行为对他人的隐私权造成伤害。
值得注意的是,只要在宾馆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使用有效的身份证件进行了相应的登记,那么该登记信息将自动纳入酒店的管理网络之中,进而可在当地派出所的居民身份系统中查询到相关的开房记录。
不仅如此,还能进一步获取到更多详细的信息,如入住者的身份信息、住宿时间、所住宾馆等等。
然而,仅当涉及到刑事犯罪或存在犯罪嫌疑的情况下,方可通过公安系统进行查询,否则即构成对个人隐私的严重侵犯。
若由私人自行查询此类信息,派出所通常会拒绝提供协助。
此外,对于未经登记的访客,其住宿记录则无法被查询到。
若需通过公安机关查询某个人的入住记录内容,必须先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批准后,方能进行查询操作。
通常情况下,唯有因案件调查之需要,才有可能查询他人的入住记录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