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涉嫌犯有盗窃之罪,符合法定条件者通常可于正式批捕之后的6个月之内获得审判结果。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规定,对任何犯罪嫌犯实施逮捕后进行的侦查强制措施时限不可超出2个月。
若遇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仍无法完成调查取证工作的情况,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1个月的侦查期限。
而对于由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审理期限应自立案之日起计算并在6个月内予以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