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的赔偿准则,业界普遍采纳了这样的观点:
即,将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设定为每日按照平均售价支付5/100,000赔付金。
对于认为已定违约金金额偏高、欲要求下调的当事人,其依据应为该数额超出实际损失额度的30%;
而对于要求上调违约金金额者,其申请应基于违约行为给双方带来的具体经济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