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拘禁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犯罪。
就本案的结案时间而言:
1.当人民法院启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在受理之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判决,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但是,对于涉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特殊类型的案件,在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下,其审理期限可延长至三个月;
如遇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则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2.如果人民法院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根据法律规定,应在受理后的二十日内完成审判工作;
但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案件,其审理期限可延长至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