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员工在工作中的权益涵盖了诸多方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批评及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享有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力;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挥有拒绝执行的权利;
当面临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向所在单位申请赔偿;
有权获得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以及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等。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