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达到轻微伤害程度的情况下,按照民事赔偿程序,通常需要通过以下步骤来妥善处理:
首先,会尝试通过协商方式或交由公安机关介入调解以寻求问题的解决途径。
若经努力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共识,可考虑发起诉讼,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用以及误工费用等各项开支。
在我国的人体损害评估标准中,将损伤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三个级别。
若受害者所受的损伤尚未达到轻微伤的程度,便可视作此事件的情节较为轻微,不至于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若此类事件确实给某一方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警方有责任组织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一旦协议达成,如若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始终未能履行协议规定,另一方可依据协议内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被打之后的应对措施,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在案发现场附近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当地的民警将会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2.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全力配合警方完成相关问询笔录;
3.寻找人证:
即现场目击者,他们能够提供有关打人过程的重要信息;
4.获取物证:
对受伤部位进行详细检查,或调取监控录像作为辅助证据;
5.在具备上述证据的基础上,派出所通常会通知双方先行进行调解,共同商定赔偿事宜;
6.若其中任何一方不愿接受调解条件,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双方只需积极应诉即可,最终的赔偿金额将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