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第三者要求支付分手补偿金是否构成敲诈勒索行为,需取决于其提出此要求的合理性以及所采用的具体手段。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向对方索赔“分手费”在法律意义上并未得到明确认可。
此外,若存在其他相关证据证明真实且实际产生了经济损失,那么就有可能涉及到赔偿问题。
然而,如果第三者采取恶意威胁等方式来索取分手补偿金,则可能会被视为敲诈勒索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