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欠款事宜时,若每期还款均按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进行,那么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便无权提起诉讼。
然而,如果欠款人虽然已如约偿还部分款项,但并非严格按照原协议规定进行偿付的话,债权人仍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情形下,只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法定条件,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诉讼请求便可获得受理。
为了确保诉讼成功,债权人需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撰写详细的起诉状及整理与案件相关的关键性证据资料,并将其一并提交至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