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及规定,医疗事故的分级标准如下:
1、第一等级医疗事故,即因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的情况;
2、第二等级医疗事故,指因医疗行为对患者身体造成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且引发严重功能障碍的情形;
3、第三等级医疗事故,是指因医疗行为对患者身体造成轻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并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情况;
4、第四等级医疗事故,则是指因医疗行为对患者身体造成明显人身损害但不构成残疾的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