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申请专利过程中,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两种类型的专利的授权费用具有以下具体规定:
对于实用新型类别的专利,从其授予开始的前三年内,每年需要支付600元的授权费用;
而在第四年至第五年间,则需支付900元的授权费用;
自第六年起直至第八年,每年所需支付的授权费用将升至1200元。
至于外观设计专利,同样可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收费。
从授予专利的第一年到第三年期间,每年均需缴纳600元的许可费用;
而第四年至第五年间,相应地需支付900元的费用;
自第六年起直至第八年,这个数字将会升至每年轻微提高的1200元每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