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紧急就医处理:
将伤者尽快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2.工伤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或受伤害职工可向所属地方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确认后确认为工伤事故。
3.劳动能力鉴定:
待伤者康复或达到规定的医疗期限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工伤鉴定申请,以确定其伤残程度。
4.待遇核准:
受伤职工或用人单位依据医院提供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待遇核准,并发放相应的工伤待遇,其中包括医疗费用及伤残补助费用。
5.离职补偿:
若劳动者需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伤残职工,可享有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与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