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之后,公安机关一旦明确了犯罪嫌疑人,便可立即执行拘留或者逮捕的司法程序。
首先,当公安机关认定有确凿的犯罪事实存在,并且这种行为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程度时,就应当果断立案展开调查;
其次,在立案之后,公安机关应全力以赴地调集并搜集与涉嫌诈骗有关的所有证据资料,以便于准确无误地查清案情;
最后,公安机关有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体现出满足逮捕条件的特征,则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其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