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缺乏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对犯罪行为进行正式的定罪或立案侦查过程。
相应地,当缺乏确凿的信息来支持起诉时,也无法启动相关的起诉程序。
这些都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而执行的。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任何案件的判决,都需要严格遵循证据为王、深入调查研究的原则,而非仅仅依赖于口供。
如果仅有被告人口供作为唯一的证据,而无其他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支持,那么就不能判定该被告人为有罪并给予其相应的刑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