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那些在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需求方面有特殊情况的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都应积极地伸出援手,依据法律规定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同时,法律援助机构还需指派具备丰富经验且熟知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来为这些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法律援助机构与律师协会也应对负责处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们进行持续的指导与培训,以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四条
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