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中未能遵循法院裁决执行赔付义务所可能受到的法律惩处,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若经由交通管理机构进行调解后,仍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受害者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倘若肇事方经济状况不佳,无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那么法院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财产进行评估并据此确定赔偿金额。
其次,若肇事方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且在事故中负有主要或以上责任,同时无力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那么他们将面临刑事责任,即可能需要入狱服刑。
最后,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若对方无力支付赔偿款,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该申请的有效期为两年。
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处理事故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死者家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以及住宿费等,均可向责任人追偿;
2.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基准,按照二十年的年限进行计算;
3.被抚养人生活费,此项费用根据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进行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