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涉及非法拘禁行为的刑事案件处理问题,如涉案人员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时,在征得受害人谅解的情况下,通常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此类案件源于民间纠纷,且涉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那么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真诚地表达悔过之意,并且得到受害人的自愿和解,那么双方当事人便有权利进行和解协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