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处于债务困扰、进退两难境地,且无法承受其重负者,债务人可优先尝试与债权人进行磋商,寻求延期偿付或分阶段支付之解决方案;
若债权人对此未表示同意,则债务人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筹集资金,切实履行还款义务;
否则将不得不承担逾期归还所产生的逾期利息及其他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