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洗钱活动,我们可以向相关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及各类金融机构举报。
无论是何种单位或个人,只要发现有洗钱活动的迹象,均可对此类行为展开检举。
根据中国国务院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他们将组织并协调全国范围内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对反洗钱的资金进行监控,并与国务院相关的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共同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监督、检查金融机构是否严格遵守了反洗钱的义务,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可疑的交易活动进行调查,并履行法律和国务院所规定的关于反洗钱的其他各项职责。
洗钱犯罪所带来的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洗钱本身就是一种非法的犯罪行为,犯罪分子通过这种方式来掩盖和转移其违法犯罪所得,从而为其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进而助长更为严重且大规模的犯罪活动;
其次,洗钱活动会削弱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效果,对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再次,洗钱行为会加剧和滋生腐败现象,败坏社会风气,侵蚀国家的肌体,导致社会的不公,损害国家的声誉;
此外,洗钱活动还会使资金流动变得毫无规律,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性,给金融机构的运营带来更高的风险;
最后,洗钱活动也会损害合法经济实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的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