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面对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问题时,通常情况下,债权的清偿顺序应先于股权。
这是因为,依据法律规定,当公司面临破产清算的困境时,在优先清偿破产事务处理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债务清偿。
具体而言,首先需要支付的是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等各类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