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开设赌场罪行的嫌疑人会面临刑事拘留,通常在看守所内关押大约七天至三十七天不等。
1、当公安机关对因涉嫌开设赌场而被拘留的嫌疑人做出决定,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时,必须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第三天起提交检察院进行审查并批准。
如遇特殊情况,提交期限可延长一至四日。
2、如果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严重情节,提交审查的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