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划分方式及处理方案,以下内容将进行详细阐述:
在婚姻尚未成立之前由一方全款出资购买的房产,如面临离婚纠纷时,其分配原则通常根据法律规定执行——即无需进行分割。
这是因为依据现行法规,婚前财产可被视为单独某一方的私有财富。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夫妇双方曾签署了书面形式的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前财产在婚后将转变为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的所有权发生了变更,由单一所有者变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那么此类房产便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予以公平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