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草拟民事诉状;
2.向具有法定审判权限的人民法院呈递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3.等待法院对诉讼进行初步审查,以决定是否正式受理此案;
4.经法院批准立案后,在指定的期限内将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方;
5.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开庭日期,并向原、被告双方发出开庭传票;
6.开庭审理:
原则上,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出席庭审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亲临现场,则需向法庭提交书面声明,阐明自己对于离婚事宜的立场与态度;
7.法院依据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对是否准许离婚、财产分割方案、子女抚养问题等关键事项做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