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诉讼中,争议各方的近亲家属可充当证人角色。
不论是各企事业单位还是普通民众,只要知晓亦或目睹案件事由经过者,皆有责任出席并提供证词。
然而需注意的是,亲属之言论所具有的证明力往往不及其他人证。
证据的范畴则包括了人证、物证、证人证言及被害者陈述等多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二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