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人欠债不还,甚至出言侮辱,我们可按照以下步骤妥善处理此类纠纷:
(1)协商解决。
即当事人双方在公平公正且尊重彼此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友善沟通与体谅妥协,最终达成共识性的和解协议,以此来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矛盾。
(2)调解解决。
当涉及到的问题较为复杂时,在有关组织(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是中间人的协助之下,在尊重彼此权益、选择自愿且合乎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厘清是非曲直,认定双方责任,并通过充足的事实阐述与深入浅出的道理讲解,以促进双方当事人自然达成和解协议,进而圆满地解决纠纷冲突。
(3)仲裁解决。
针对纠纷当事人依据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所签订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展开审理工作,做出权威性判决,依靠当事人对这份裁决书的自愿遵守或由其中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使得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4)诉讼解决。
这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即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秉公办理案件审理事宜,作出判决或裁定,依赖于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从而实现纠纷的顺利解决。
(5)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有权持有债权凭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如果法院经过严格审查,认为符合相关条件,便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借款,否则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