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车辆行驶满15年后,其年审制度发生了变化,并不能像以往那样仅需进行一次年度审核。
从第16个年头开始,这辆车将不得不履行每年一次的年审义务。
而到了第21个年头,它将面临更为频繁的检测,即每季度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9座及以下的非营运性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和越野车等车型),其使用年限为15年。
当达到报废标准时,如果车主仍希望继续使用该车辆,那么自第16个年头起,每年将需要接受两次检测,而到了第21个年头,则需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测。
在进行车辆年审时,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首先,必须提供行驶证的原件;
其次,需要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再次,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交强险电子凭证或打印文档;
最后,还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船税缴费凭证,此项凭证可体现在交强险保单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