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凡年满十六周岁之未成年人士在犯罪行为中,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对于未满十四周岁之未成年人,因缺乏独立判断能力及控制能力,其所实施的任何犯罪行为均无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然而,当年满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如果涉及到故意杀害他人、故意造成他人身体严重伤害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犯罪行为时,则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