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出现以下四种状况,则车主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如若未涉及上述情境,则车主无需负起任何责任:
1.由于租赁或借用等特殊情况,使得机动车所有权人和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主体,且车主对于此次车祸事件负有过错的情况。
2.当雇佣关系中的驾驶员所驾驶的机动车引发了交通事故时。
3.当车辆属于单位所属时,单位职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4.在肇事车辆承包或租赁期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