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范畴内,倘若是法定代表人并非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等高管职位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是具备向所属公司申请借款资格的。
然而,倘若法定代表人和所在的公司确实存在着合法的借贷行为,这一借贷关系就理应得到法律的捍卫和保障。
作为贷款人一方的法定代表人,有责任依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全额偿还所借取的款项。
依据相关法规,若法定代表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定代表人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