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符合构成洗钱罪的法律要素如下:
首先,犯罪行为人须为自然人或法人机构;
其次,该违法行为需对国家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社会公共生活的秩序及司法部门调查违法犯罪行为的常态化运作造成损害或破坏;
再次,该违法行为人必须旨在通过掩盖、隐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与性质来实施洗钱行为;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具备直接故意的心态,并以掩盖、隐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与性质为其主要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