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抢劫罪这一刑事犯罪行为,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与裁决之后,通常都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若人民法院以普通程序展开案件审理工作的话,则在案件受理之日起,依此顺序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宣判工作,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然而,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重大复杂案件,必须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将宣判期限延长至三个月;
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的,则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另一方面,若人民法院选择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案件,那么在案件受理之日起,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审判工作;
而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案件,则可适当延长至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