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诽谤罪所涉取保候审之法定条件如下:
首先,该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种;
其次,若被告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事处罚,但取保候审能确保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再次,倘若犯罪嫌疑人患上严重疾病情形严重以至于无法自理生活,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取保候审亦可避免其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
最后,在羁押期限已届满且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之际,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